詔獄,即是由明朝皇帝直接掌管的監獄,中罪犯需由皇帝親自下詔書定罪,由廠衛負責掌控,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外朝法司皆是無權過問,獄中“水火不,疫癘之氣充斥囹圄”
,中刑法極其殘酷,刑種類繁多,史稱“刑法有創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東西廠、錦衛、鎮司獄是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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