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刑的毒辣程度,僅此於凌遲死和五馬分。若非重罪之人,一般不會被判火刑。
首先,將囚犯掉服捆綁在一鏤空的鐵柱上,腳下堆滿柴火,剛剛齊腳,所有的柴火澆上量的火油。行刑之時,點燃柴堆,被火油淋過的柴火燃燒更旺,燒滾捆住囚犯的鐵柱,直接燙下囚犯背上的一層皮;而囚犯腳下的火勢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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