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過後,皇帝做了四件事。
第一,告太廟。
到太廟祭祀祖先,匯報這次的火災,皇帝因為自己的不佳,整件事給了太子代為理,第二,皇帝親自寫罪己詔,寫明火災是自己的罪過,願意承擔責任。
第三,要求滿朝文武三品以上員,各抒己見,為此次突如其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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