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祖母爲小功親,五服之第四等,其服以麻布製,視大功爲細,較緦麻爲,服期五月。按制,鄭琰與家中子爲池修之的外祖母守制當減一等爲緦麻。緦麻,五服之末等,次於“小功”,服以較細麻布製,做功也較“小功”爲細。
池外婆過世,家中無男丁,於外需池修之照料,於則由鄭琰幫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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