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零七章你敢嗎?
字跡興許有作假的可能,但人總沒有吧?所以不論祝靈悅怎麼反駁,都無法更改自首那天所做的筆錄和監控,確確實實是祝靈悅本人無疑。
極短的兩天時間,法院的最終審判下來了。
兇手祝靈悅,以故意殺人罪,涉嫌綁架勒索罪,數罪并罰,以死刑,于三日后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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