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名董志文的男人,和劉月怡兩人,曾是夫妻關系。
自從劉月怡斷臂之后,董志文無法接劉月怡的殘疾,就提出和劉月怡離婚。
兩人婚育有一子,離婚時,兒子已經到了讀小學的年紀,董志文家里一脈單傳,對兒子看的極重,在離婚時,便以劉月怡殘疾,無法正常照料孩子唯由,奪得了孩子的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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