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那姑娘認識時,他才二十出頭,而說自己才十五歲。
曾先生和項鏈的主人一直通信了十年,在二十五那年斷了聯係,如今算來,這孩子應當四十五。
兩人雖然是同輩人,但曾先生一直將那孩當小輩看待,那孩子格活潑,向來不拘禮數,言談間誌向遠大,他向來覺得那是個巾幗不讓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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