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上章)“說,只要郡主再給一些時間,會說服更多的商戶投過來。”
他小心地奉上一頁絹帛,但見上頭是用筆寫的《投名狀》三字,自願投靠陳蘅,奉陳蘅為主,每年原奉三盈利以示孝敬,最下面是二十七家商戶的店名及其東家的署名、印鑒、
指紋印。
莫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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