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帶付長康去協助調查的理由,是很多年前的一場經濟類案件,還有一場意外事故,死者就是跟付長康產生經濟糾紛的某公司董事長。
其實當年這件事就鬧得不小,只不過後來被付長康下,沒人敢把這兩個案件合并審理。
現在警方手握部分證據,合理懷疑付長康跟當年的‘意外事故’有關,付長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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