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會兒有點認死理。
認為涉及犯錯犯罪之事,該怎麼罰就得怎麼罰,再親的人都不能寬縱。
這是段溯告訴我的,他說律法或許不夠完善,但若包庇之事層出不窮,相護,必惹民怨。
我對他的話深信不疑。
但我仍然親自跑了趟廷尉府。
彼時,廷尉是我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