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帶走的是胡千秋,在辦案人員的強照下,盡管他清楚地記得汪市長說過的話:“該說的說,不該說的不說!”
奈何他認為現在都該說!
不然太難過了,大功率燈泡照著,還不讓你休息!
還有什麽“看彩電、喝稀粥”,各種讓你不痛快的方法應有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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