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近黎明,靳北哲才從派出所出來。
民警公事公辦,不能因為他的份而徇私枉法。
做完筆錄,私人律師辦理完手續,跟上靳北哲。
律師搞不懂,像靳北哲這樣要錢有錢,要有的闊,什麽樣的人要不到?
可偏偏他要去招惹一個離異帶孩子的人,還
本章瀏覽完畢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感謝您的反饋,該問題已經修復,請清除瀏覽器緩存後重試。
您的反饋將幫助我們改善閱讀體驗,感謝您的支持!
如您有更多話要說請發送至我們的郵箱 [email protected]
未注册的邮箱将自动创建账号
請不要擔心,我們不進行郵箱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