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離婚的時候,于慧的前夫為了娶新媳婦,忍痛分了于慧很多財產,幾乎一大半財產都給了于慧,每個月還要給于慧三千塊養費,小玉的養權也給了于慧。
是那個房產中介所就價值上百萬,于慧轉手賣掉,又賣了前夫分的那兩套房,一臺車,所有財產林林總總加起來三百二十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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