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私生,不是所愿。
作為那個人的兒,而不是兒子,也不是的錯!
但最后,這一切的不幸與懲罰,卻統統要一個人來承擔。
這就是這個世界的公平嗎?
這就是努力了那麼久,唯一能得到的嗎?
“付振東,你放了我吧!我就要我肚子里的孩子,你讓我走,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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