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姝色》 第110頁
雖說時人循周禮,男子三十而家立室,可尋常之家,為繁衍子嗣生息,男子及冠,子及笄便論婚嫁,更有許多貴族子弟,為早早繼承家業,未及冠便已婚,如劉徇這般,年過二十五才娶妻之人,實在是麟角。
饒是如此,這些婦人們看著阿姝為蕭王后的面子,皆滿口答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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