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芳這麼說完,拿過南溪為病人診治所寫的病例,讓手下拍了幾張照片作為證據,然後舉著南溪的職業證說,
「這個作為證據沒收了,你儘快在三天之帶著罰款來衛生監督部門找我,你如果不及時繳納罰款,接我們的罰,就等著吃司吧!」
丁芳說完之後,覺得自己對於這起無照行醫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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