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齊明楓和趙慈安達了合作協議,兩人重新簽訂了份合同,當然,這是一份沒有向外界公布的份轉讓合同。
富安集團百分之三十的份歸齊明楓所有,而齊明楓必須要對富安集團的經營負起責任,在三年達到一個雙方認可的漲幅。
有了利益的捆綁,齊明楓重新拾起了干勁兒,只是之前損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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