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邊圣上還在看喬翎遞上來的匯總文書。
龐氏案之后,寫了條陳,主張對于那些誤判獄的人,朝廷應當酌給予經濟上的賠償。
蔡十三郎案,則提起了刑事懲不能代替民事賠償的條陳。
在此之后,還有圖書分級制度。
乃至于對于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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