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京銀町法院。
法敲錘,當庭宣判。
“原告倉木櫻起訴被告倉木玲子侵犯名譽權,事實明確,證據鏈完整,本庭宣判原告勝訴,被告倉木玲子須賠償原告倉木櫻一億日元名譽損失費,并在電視和網絡上公開發表道歉聲明。”
庭審結束,所有人都陸續離開,倉木玲子臉蒼白地坐在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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