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城法律有所規定,一個人不能同時在兩家銀行擔任董事,所以,他們只能把何雨柱請到公司擔任董事。
在這件事上施敏富已經跟公司東和董事會討論過。
但是在其他銀行大班和東們看來,這是不是有些大膽了,起碼也要等他們確定能幫自己銀行進地市場再說吧?
現在就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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