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遞給聶雨汐,讓看看。聶雨汐有些迷茫,拿著合同仔仔細細的看了一遍又一遍。
“這不是我剛才簽的合同。”
看到的合同里并沒有出現自愿去陸氏上班,當陸堯楠書的字眼。而且上面寫的期限是十年,如果有改變,例如聶雨汐單方面提出辭職,將會支付天價違約金。
這些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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