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汶騏還沒有上岸,在海上就被湛江方面的人給帶走了,臨走時王令歌就跟他講了,自己招一個案子,挑那種既能判刑又不至于多嚴重的案子辦就行了,關鍵的是這個案子必須有證可查,也就是說在警方那掛上了的才行,可不是你隨便編造一個就能糊弄過去的,警方要抓你也得要講究實質證據的,不是說判就能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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