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的想法很簡單。
華春苑三個小區改造項目,哪怕我不給王哲做,給別的公司做,那部分多餘的錢我還是得不到的,與其如此,我倒不如把利潤讓給王哲來做。
剛好我公司缺有建造師資質的人才。
之前我創建公司,是通過蘇婉父親花錢找人臨時掛名的,本不是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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