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正榜比武與榜比武規則不同,比武結束之後每擂臺的監考便請來分擂擂主,由擂主指定武舉人。
規則在比武之前就已經公布,關于武舉人的指定,九位分擂擂主之前都與自己的隊友商議過,故此指定的人選部并無爭議。
按照二百四十人的武舉人數,每分擂擂主可指定二十六人,合計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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