貞觀十八年的九月,有史記錄道:奉太子令,大理寺,刑部,史臺各路吏進河北,查問各州府,捉拿河北士族八百餘人,捉拿地方惡徒五千餘人,悉數押送。
歸還鄉民田畝五萬頃,歸還房屋,釋放家僕還以戶籍不計其數。
河北各州府有歸還戶籍者,增十五萬六千戶,分得田畝者三十餘萬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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