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衡跟盧律師提供的況,還有警察在案發現場發現的線索,基本上初步確定張健跟這兩起案件有關,在他們報案之後,警察在案發現場陳萍的手機上套取的指紋,與張健辦公室水杯上的指紋做了對比,證明確實是屬于同一個人,這就說明,在案發現場,張健確實出現過,可以初步定為犯罪嫌疑人,另外,盧律師帶著警察,從他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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