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廷認為什麼樣的行為可以構異端?
這個問題其實是《教義綱要》和《異端辨識手冊》的重疊部分。
林恩把兩本書的容合在一起回答:“教義綱要第五章的界定比較寬泛,任何‘與教廷正統教義相悖的言論或行為’都可以被歸為異端。
但《異端辨識手冊》第一章對這一點做了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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