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小琪聲稱自己為了接近張子俊,和他一起合作拍照近一個月。可據通記錄,呂小琪在案發前一天才來到本市。
沒時間和張子俊合作。
但這個行程卻和妹妹呂俏俏所說的,闖別墅的時間完全吻合。
其他的「姐姐錯誤妹妹正確」的證據不勝枚舉:
諸如: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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