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盧象升抵達南京後的第三天,江蘇巡衙門發出私奴的通告,要求所有大戶務必於一個月之與名下私奴解除賣投靠的關係,將契發還相關人等,將其現下所從事的職業改為雇工,並每月按時給付工錢。
巡衙門在通告中列舉了鬆江府一案中,四姓海商其中一條罪名便是蓄私奴,意圖不軌的例子,以此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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