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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對的定義都不同,而我想在所有善變的事里,找到屬于我的永恒。

3

分手后,我聯系不到宋宣宣,整夜整夜睡不著。

為了躲我,悉的地方都不會去,朋友那里也不會住。一個孩子能去哪兒,住酒店多不安全。

宋宣宣一向外剛,做事講究解決方法,沒轍的事也要努力想轍。但這次鬧這麼大也是有原因的,當然主要原因在我。

說來也簡單,自從定了婚期之后,就一直狀態,每天興致地忙活著婚禮的各種事宜。

等忙完,回過神來才發現,最重要的一件還沒做——挑婚紗。

我充分調最大耐心,平常總是忙得腳不沾地,什麼事給宋宣宣理,這次我發揚了一個準老公的基本覺悟,整整一個月都在陪著宋宣宣到試婚紗。

宋宣宣是極漂亮的,無論出于主觀還是客觀我都這麼說,以至于每次從試間走出來時,我滿腦子都在想,這婚紗能不能配得上貌。

然而,我卻沒有察覺,在這一個月里我說的最多的一句話就是:“這件不適合你。”

昨天下午,宋宣宣試了一件婚紗,簡約大氣款。從穿上一直到下來,念叨了八百遍好喜歡。可是我嫌它不夠高級,缺乏設計,不能很好地襯托宋宣宣明艷人的氣質。

我說:“咱們要不再看看,這件不夠好,不適合你。”

宋宣宣沉默了。

我愣了一下,沒有搭話,我知道再說一句話,這個問題就要上升到另一個高度了。

那天我付了婚紗定金,說第二天來取。結果第二天我到了婚紗店,老板說婚紗已經被宋宣宣退掉了。

走出店門,我很自責,打電話給宋宣宣,掛斷了,隨即發來消息:“我要出差一個月。”

我心知肚明,只是心里難,想找機會躲一個月。無論我怎麼向道歉,說話,都不回。

一個月后,我收到了分手的消息,之后就再也找不到人了。

即使我知道,無論什麼總能照顧好自己,但還是忍不住擔心。

對我永遠都是主的,是義無反顧的。而我太理智了,在這場看似對等的里,我對一直缺一種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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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一切可以追溯到剛開始的時候。

那時我認為我和宋宣宣是一樣的人,只要和在一起,我就可以一直做我自己,不去遷就什麼,也不必做違心的事,我們可以各自在一個舒適的位置上做自己。

我已經太習慣這種模式,可這世上沒有那麼容易的事。做自己雖易,維系卻難。

4

我和宋宣宣在一起,始于一個誤會。

那時正準備分文理班,我想去文科尖子班,但縱使我勤勉地死記背,政治績始終上不了90分。宋宣宣是班里的政治常青樹,我就想找準機會,主套個近乎。

是公認的冷面人,整天一副生人勿近的樣子,戴著耳機低著頭,不喜歡跟人說話。

我也差不多,每天除了學習和打游戲之外基本沒有其他的興趣好,也不跟班里的男同學出去打籃球,所以沒什麼朋友。

也不是沒過朋友,只是后來因為各種變故疏遠了,我疲于應付這種轉瞬即逝的友誼,老路是我多年來留下的碩果僅存的朋友。

冰山冰山,這事兒可謂對癥下藥,得心應手。在我的分析指導下,老路多方調查打探,最終發現攻克宋宣宣有兩個突破口。

第一是文學,第二是喜歡聽周杰倫的歌。本人不才,恰好是文學小天才與周杰倫死忠

機會很快就來了,學校文學社團破天荒搞了一次校園三行書大賽。由于“書”二字實在是太不符合高中生價值主流,頓時引發了青春期的心深的叛逆,全校爭相參與,盛況空前。

我的作品被評選為第一,登在校報頭條——

你走過的地方沒有風,

我在冬日沉眠,醒來時滿目春風,

從此,我在人間等風。

——《只等風》

此后,我一下子為校園紅人,雖然只是短暫地紅了一陣子,但是我達到了目的,功吸引了文學社骨干宋宣宣的注意。

走廊里遇上,我戴著耳機,邁著蓄謀已久的步伐和迎面肩。

不出所料,宋宣宣從后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我回頭,對我比了一個大拇指:“程同學,詩寫得不錯。”

眼睛雪亮,帶著欣賞的笑意,修長的手握著一本書,揚起臉對我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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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到好地灑在的臉頰,暈罩住有一朦朧的味道。步履輕盈地行走在發的塵埃里,得像一首抒詩。

我瞥了一眼手上的書,是馬爾克斯的《霍時期的》。

看向我手機屏幕上的歌曲名,眼里閃過一驚喜:“你也喜歡周杰倫?”

“是。”我點頭。

從那之后,我們的關系一日千里,為相的好朋友。

有一次爸媽不在家,我發消息把宋宣宣約到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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