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和老趙抱怨,他都顯得很不耐煩,而且還越來越小心眼,我一直從事護理行業,深知健康的重要,所以晚上理完家事,就會去跳廣場舞,老趙的意思是跳舞可以,但不能穿子,怕別人不懷好意,氣得我肝疼。
多年的閨得知了我的現狀,劈頭蓋臉地罵了我一頓,“別人再婚要麼是為了人,要麼是為了錢,你倒好,連人帶錢都搭進去了,還不落好,沒有男人你活不了嗎?他的兒孫跟你有什麼關系,憑啥給他們當免費保姆,我把話撂這,等你要人照顧的時候,不一腳把你踢開都算燒高香了,有那閑心伺候人,不如專門做保姆,還有錢掙,不然你圖啥?”

閨的話,句句說到心坎里,護工是做不了,但保姆肯定沒問題,我腳麻利,干活勤快,何必守著不知好歹的老趙呢。
于是在親朋好友的支持下,我和老趙徹底鬧翻了,“之前照顧你,我是掙錢的,和你結了婚,照顧你家五口人不說,還得倒四萬,現在我看開了,要麼你出錢,要麼我們就此打住,別拿說事,更不用畫大餅,我怕到那個時候,自己連骨頭渣都不剩了。”
果不其然,老趙還是那一套,只會皮子,然后我們離婚了,恢復單后在家歇了兩個月,因為閑不住,又回到原來的單位,謀了一份保姆的差事,生活過得愜意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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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此一事后,我想明白了,人過半百,什麼的都是虛的,當保姆比做妻子好,前者只要付出就有相應的回報,后者能不能幸福就很難說了,退休金42000,做保姆只管做飯和收拾屋子,每個月40000,一個人照樣過得愉快,更不用擔心晚年。

結語:
老來有伴是一種寄托,中老年人選擇結婚,無非是希有人知冷知熱,懂得自己的言外之意,而這種陪伴是兒所不能給予的,換句話說,是旁人所無法替代的。
所以再婚沒錯,只是要亮眼睛,畢竟每個人有自己的人生經歷和生活習慣,為了婚后的和睦,雙方要學會通,把條件擺在桌面上,把原則和底線說在前面,這樣婚后一旦出現問題,才能更好地理,尤其是財產方面,若是在意平等和安心,做一份婚前協議未嘗不是個好辦法。
婚姻本就有諸多不確定的因素,所以再婚之前兩個人要理好各自的子關系,兼聽則明,多征求子的意見,既能免去不必要的麻煩,又能防患于未然,確保萬無一失,才不至于給晚年添堵,你說呢,你覺得中老年人再婚之前還應該注意些什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