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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瑞玉對此的答復是:“不!”

影視劇中的谷瑞玉

趙四前來勸時,說:“在上已經融合在一的兩個人,很難不關心丈夫除家庭之外的大事。”

1930年1月,即張學良與谷瑞玉在一起七年后,他們簽署了離婚協議,頗讓人咋舌的是,離婚當日,兩人竟不肯照面。張學良當時提出的三個離婚條件是:

“第一,離婚以后,谷瑞玉士不得利用張學良的名義;第二,不得為娼;第三,任憑改嫁。”

對于這三個條件,谷瑞玉想都沒想就同意了。離婚時,只提了一個要求:讓張學良將英租界的那幢小洋樓留給居住。

聽到谷瑞玉如此痛快就答應了自己的條件,張學良突然有些于心不忍,他不僅同意了的要求,還將手一揮,吩咐前來傳話的于學忠道:

“還有,為酬答谷瑞玉當年的隨軍之勞,告訴東北邊業銀行一次付給大洋十萬塊,以作日后的生活之資。”

離婚后,谷瑞玉一直居住在天津,為了“從頭再來”,為自己改名為了孟曉玉。

也是在經歷了離婚的痛苦后,谷瑞玉終于明白了:自己前半生之所以路坎坷,全因為自己并不真正獨立,一直依附于男人而活。

想要痛痛快快為自己活一場的谷瑞玉,居然進了南開大學理系任教,并一直到1957年才退休。

1982年,谷瑞玉因病去世,年83歲。

死后,人們在家的墻壁、書架上,到能見到懸掛的張學良照片。余生里,陪走過漫長歲月的,竟是這些老照片。

張學良

也直到此時,世人才知道:孟曉玉就是谷瑞玉。而,雖與張學良離婚半個世紀,但心里卻始終將他看自己的丈夫。

谷瑞玉的一生,究竟是幸,還是不幸?這個問題的答案,或許只有自己能給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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