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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今年39歲,從我媽的故事中,明白了不婚姻道理。
上個世紀80年代,我媽和我爸所在的針織廠效益不好開始裁員,我媽了廠里的第一批下崗職工。
針織廠的工資本來就不高,我媽這一下崗,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捉襟見肘了,那時候我要上學,家里還有個生病的,外公外婆也需要我媽的接濟。
我媽為了省錢,一分錢掰三份花。下午快散市的時候去買菜,不圖新鮮圖便宜,人家剝下來的菜葉子都會撿回來,說是喂,其實都被我媽用來腌制了我家餐桌上的下飯菜;看到哪有木頭樹枝也一律撿回來當柴燒,為了省下幾個煤球。
就算是這樣,省下的那仨瓜倆棗也只是杯水車薪。更殘酷的是廠里效益還是越來越糟糕,我爸漲工資是指不上了,能保住工作就很不錯了。
家里窮那樣,我爸也著急,可又想不出更好的辦法。他覺得心有愧,經常對我媽說,「都怪我沒本事,害你們跟我過得那麼苦。」
我媽總是反過來勸他:「哎呀說什麼呢,過日子不都這樣嗎,人中龍又有幾個。」
為了讓家里人過得好一點,我爸下班后,常去河邊的碼頭當裝卸工。裝卸工是個苦力活,我爸上班時間也是做苦力的,我媽擔心他承不住,并不樂意我爸去加班。
琢磨著自己找點事做。終于,機會來了。
2,
那天,我媽去一個表姨家喝喜酒。
席間,親戚們聊天說到個戶這個話題,我媽突然就意識到也可以試試。表姨是長途車上的售票員,正好知道進貨的批發市場在哪。
我媽說干就干。
門店是租不起的,我媽托人在市場弄了一個攤位,又找表姨借了點本錢,支棱起自己的服裝攤位。
我媽了門之后,才發現自己之前的窮都白了。所有的行業,最早冒尖的那一批,只要肯想肯干,都能抓住紅利。一個最簡單的比方,那個時候流行穿一種高彈的健,一條子賺十塊錢,一個冬天,單單這一款健,我媽賣了300條,賺了足足3000塊錢,那個時候,上班一個月工資才一百多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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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幾個月的時間,我媽還清了所有的欠款,并租了門店。在生意場中爬滾打一小圈,我媽眼界也寬了,很快花錢租了間地理位置很好的門面,地段貴是貴了一點,但羊出在羊上,同樣的貨擺在不同的地方它的價格是不一樣的,就如魯迅先生說的,福建野生著的蘆薈,到北京就請進溫室名其曰龍舌蘭。
幾年后,下崗大來了,很多人為了謀生也都進了個戶這個行業。而我媽,已不滿足于做無名服裝了,開了我們縣城最早的裝品牌店,XX專賣店。
不得不說我媽做生意是非常有眼的,認定了隨著生活水平的越來越高,服裝品牌也會是一種趨勢。
一個家庭誰賺的錢多,往往更容易掌握話語權。我媽的賺錢速度震驚了我爸,我爸那時候廠里差不多就是要死不活的狀態了,我媽干脆讓我爸辦理了停薪留職跟一起混。
我們家了當地最早富起來的那一批人。
3,
無論哪個行業,只要有利可圖,馬上就會有大量的人涌進來競爭,然后飽和,這是市場規律。我媽的品牌店開起來之后,街上各種品牌店如雨后春筍相繼冒了出來。我媽的店雖然是老店,那也還是到了沖擊。
但我媽很快發現了另外的商機,去廣州進貨的時候,發現那邊年輕人的夜生活特別富,各種夜店非常火,哪怕是街頭的燒烤串串都很歡迎。
我媽認定這種生活方式會很快傳小城鎮,和服裝是同樣的道理,大城市會帶小地方的發展。我媽決定開一家夜宵店。
為了開店,我媽特意花了大價錢去重慶拜師學藝。
本來,我媽口袋里有了錢之后,就喜歡琢磨著做各種食。我媽做的泡椒酸蘿卜,至今我都沒發現有誰能夠超越的水平。
店很快開起來了,剛開始生意平平。隨著喜歡過夜生活的年輕人越來越多,我媽的生意越來越火,的食城連開三家,又了小縣城的另一品牌。
我媽把服裝店放手給了我爸打理,更喜歡食,也覺得我爸天天閑著不是辦法,掙錢方面得跟齊頭并進是不是,這樣男人才不會覺得傷自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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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媽非常善良。
那是我們一家子最幸福的快樂時。
4,
2005年我嫁人,我媽給我陪嫁了一輛豪華桑塔那,了小城一道亮麗的風景,畢竟那時候孩結婚的普遍水平能有一輛托車陪嫁都很幸運了。有一個能干的老媽,我這個妥妥的富二代上班也是沒有任何力,人家在為了漲點工資削尖了腦袋的時候,我則在關心娛樂八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