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了,這是人家給兒媳婦的見面禮,拿著不燙手嗎。
真接了你還還是不還?
還,什麼時候還才是適當的,還的時候說什麼才能不落人口舌,不顯得沒心沒肺急于擺關系。
不還,接了人家給兒媳婦的禮又不想結婚有多尷尬。
還了不收怎麼辦,讓你留著怎麼辦?
......
以上幾個形都是很有可能出現的,只是有些直白有些委婉罷了。
無論哪一個,你都很難回答。
你可以說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但你不能否認這些問題都是現實中可能被問的。
換位思考一下,要是我馬上要去世了,兒子還沒結婚,見了朋友我也會忍不住說這些,子之心,人之常,不能怪一個病人。
就算你男朋友媽媽心善,沒直白地把這些話說出來,你只要不傻,也能看出來的期待,你知道想聽什麼。
看出來了,你的良心就就會很煎熬。
我想很難有人能對著一個病重的母親保持一副鐵石心腸。
只要不是沒心沒肺,都會盡力滿足臨終之人的愿的。
你要想讓真的不留憾,糊弄幾句是沒有用的,你不能打哈哈,要有實質的承諾。
你只能承諾讓不用擔心,也就是說,你要承諾接替在你男朋友邊陪伴、照顧他。
當然,你也可以覺得反正都要死了,說點好聽的話也沒什麼,來個善意的謊言讓高興高興。
只要你能承得住欺騙一個將死之人的愧疚,那去一趟也沒什麼。
你的份是兒子的朋友,這不尷不尬,不遠不近的關系這和普通朋友或是雇來的假友還不一樣,你是善意的,但你男朋友家里人知道了你在說謊的話,可能就不覺得你善意了。
這真的太容易落人口實了。
我覺得,你一個小姑娘,和男朋友幾個月,要你去面對這種場面,這擔子真的有點太重了,你接不住的。
他們說去了對你以后婚喪嫁娶沒影響,百利而無一害的,更是鬼扯。
確實,你去了之后,沒人拿著槍你和他結婚,也沒哪條法律止你分手。
但是啊,別忘了我們是人社會。
你還不想996,不想應酬,不想給傻.同事好臉呢,你也可以隨時辭職啊,你是自由的,沒人拿槍你上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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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加班喝酒應酬敷衍同事是自愿的嗎?
要明白,有些時候,有些事不是講理就有用的。
我不知道你們那里的習俗是什麼,在我們這,父母不是隨便見的。
一般是到了一定程度,雙方都有意談婚論嫁,你們有意將關系逐漸轉變為婚姻關系,才會見父母。
見父母,除了見之外,更是對對方家庭的一種考察。
這個人的家庭氛圍如何,家風正不正,家長品行如何,對你的態度如何,是敷衍打還是十分尊重。
很多時候,你見了對方父母,就知道這人能不能嫁了。
在外面裝的再好的人到了家也會不可避免地暴一些本,你能通過這次見面識別他究竟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同時,對方父母也在考察你。
不管孩子和誰談,談多次,他們認的只有孩子帶回家的那一個。
見面,是孩子的宣言,意味著他是認真的,并且想要得到父母的尊重和支持。
他們看你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決定要不要認可你。
首次會面,應該是很重要的雙向考察,雙方都應該上心,這是對可能會為一家人的人的尊重。
誰不想在一個溫暖舒適的地方見家長,被對方父母認真對待呢。
醫院初見,這場合真的不對。
男朋友沒多久,沒準備結婚就要一起面對生離死別,這時機也不對。
此外,這種請求只顧自己,完全沒考慮過你家里人的
我要是你的父母,聽到自己兒沒幾個月就被“著”去見他媽媽的臨終一面,我只會覺得這男孩一家做事極不講規矩,甚至會覺得他是來婚的。
一般況下,應該是先見方父母,得到方父母認可了,才能去男方家。
-互見父母-商量婚事-訂婚-結婚,這是一套基本的流程,你男朋友現在是想要繞過你父母把你定下來,不想先承擔“婿”的責任,道德綁架讓你先去當“媳婦”,不尊重你父母也不尊重你。
雖然你男朋友可能沒這麼想,但我要是你父母,我真的會覺得這種行為很惡劣,那麼不用你猶豫,在一起了我也堅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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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3】
去不去都可以。
我單純支持你,不想去就不要去。
我的理由可能不太好聽,但是很重要:因為你是一個孩子,而這個社會對孩子的要求和男孩子是不一樣的。
你真和他一起回去了,你的份會很尷尬。
你不可能什麼都不做,但做了你會更尷尬。
你男朋友這次回去,不可能見完就走吧,至要等到辦完喪禮才會離開吧。
那你呢,你怎麼辦?
你也不可能見完他媽媽就買當天的票連夜跑路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