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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盡不懂的心思,繼續鼓勵:“總會有點什麼吧,你再好好想想。”

林詩蘭這一想,還真想到了。

今天壞掉的手串,是譚子恒送給的生日禮戴了它很多年,現在手腕空空,很不習慣。穿越過去,想問問譚子恒是哪里買的禮,再把它買回來。

“我回去以后,見見你哥。”

他腳步頓住。

“不要來我家!”譚盡音量不小。

林詩蘭迷茫地看著他。

譚盡清了清嗓子,稍稍潤了措辭:“我找你!我去找你比較好。”

:“為什麼?”

“因為……”

他的聲音比蚊子大不了多,必須拉長耳朵才能聽清。

“額,有次我哥跟我說……”

“你哥?他說什麼了?”

紛擾的雨聲中,湊近他,安靜的臉龐籠著一層潤潤的

譚盡的吐字不再含糊:“他說你是丑八怪。”

林詩蘭蹙眉。

他笑了起來:“你和我哥,不和啊。”

“不會吧?”難以想象:“你哥一直對我很好呀。而且,譚子恒不像是背后說壞話的人。”

“那是因為他在表演。”

復雜:“真的?”

“我不比你了解我哥嗎?”

譚盡一臉嚴肅:“反正,你別來就對了。”

四周只聞雨聲。

兩人保持著一段不尷不尬的距離,沉默地往前走。

雨嘩啦啦地下個不停,平日里熱熱鬧鬧的大學城,此刻出奇的冷清。

“從下車走到現在,我們走多久了?”

“十五分鐘?”

覺不太對勁:“我們下車以來,是不是都沒見到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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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時,走兩三分鐘,就能看見沿街的店鋪攤販;即使雨天沒學生逛街,也不應該店都沒了。”

雨傘抬起一寸,眼前是黑的無邊雨幕。

他們這是走到了哪里?

正打算和他商量……

邊空無一人。

風聲呼嘯而過,卷走手中的傘。

趕忙將傘撿起,抓住它的那一刻,傘柄的手變了。再抬眼,原本棕的傘面變了淺藍。

而前方,雨幕的黑暗中漸漸顯出一個建筑廓。

那是林詩蘭高中時的校舍。

第4章 四年前

撿個傘的功夫,眼前的世界已經完全變了模樣。

以校舍為中心,四周的畫面迅速地鋪開。

樹,校園兩旁的行道樹瘋長。

人,說方言的人們,語速極快,聲音細碎涌來。

各種車輛在鳴笛,群結隊的學生從后路過。

商鋪迅速地亮起燈,一間接著一間地向外延

小攤的油鍋在炸串串,滋啦滋啦地響,辣味沖鼻。

世界仿佛是朝著林詩蘭的臉,揭開了燒開的一口大鍋,沸騰的氣撲面而來。

要吐了。

林詩蘭捂住腹部,頭一酸。

今晚吃的東西全部被吐進了傘里。

“噫!那人吐了!”

不是那個誰嗎?”

“嗯,一班的班長。別惹,走吧走吧。”

學生們全部繞路,躲著走。

的林詩蘭直起腰,手想從包里拿藥。

先前的挎包變了現在背上的書包,藥自然是沒有了。無奈地,取下書包旁的保溫壺,還好,里面還剩半壺水。

林詩蘭艱難地將自己的狼狽收拾干凈。

又回來了,回到小小的熱鬧的雁縣,回到十七歲的雨季。

這樣的穿越,林詩蘭經歷得不算,只是這次來的時機和地點太糟了。

正是放學的時間,校門口人人。

林詩蘭沒忘記突然在邊消失的譚盡,原地等了一會兒,沒見到他。于是逆著人,往學校里走。

天空下著小雨,傘被扔了。

來來往往的人太多,林詩蘭不確定和譚盡是不是已經錯過了。

上高三時,近視一下加深兩百度,怕挨罵,不敢跟媽說想換眼鏡,就一直這樣忍耐著。所以,現在戴的這副眼鏡,度數不夠,看遠的東西本看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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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走到屬于高三的樓層。在林詩蘭打算著去譚盡班里看看時,終于發現,自己不知道他讀的哪個班。

偶爾做早時看見他,偶爾回家時撞見他,但高三的心里裝了太多事,從沒有去關注過譚盡,哪怕他跟自己是鄰居,還同校了三年。

煩躁的覺越來越強烈。

——回家。

林詩蘭想到了。

譚盡說,他會去找

出了學校,林詩蘭快步往家走。

下著雨,小道泥濘。

巷子沒有路燈,卻依然能練地在其中穿行。

得不能再的街道巷弄,總算讓有了實:這里是的家鄉。

家鄉,不會告訴你要去向哪里,但是它提醒著,你從哪里來。

小巷的深,有一口干枯的水井。

井旁靠著個滿黃牙的男人,臉上堆著笑。

林詩蘭路過那里,男人親昵地喊出了名。

“芮芮,放學呢?家里做飯了嗎?”

“告訴你媽啊,叔叔我一會兒帶點人過去,蹭兩口吃的。”

住的反胃,他的話讓惡心勁又返上來。

男人是林詩蘭爸爸的堂弟,論輩分,他一聲堂叔。爸死后,們經濟不好,借了他點錢。時不時家里東西壞了、需要搬重媽會去喊他幫幫忙。

可林詩蘭是真的討厭這個堂叔。他是個老酒鬼,隨時想喝酒了,就呼朋引伴地去家喝,給他花的買酒錢是家中每個月一筆巨大開銷。更別提,他喝完酒還腳,對人摟摟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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