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說咨詢了律師,我這樣算正常的工作調,不是惡意帶走孩子、剝奪楊博的探視權。
表姐讓我在律師的陪同下去告訴楊博我們搬去三亞的事,還同意楊博見,不過改在寒暑假集中探視,而且楊博得親自去接孩子,反正無業,有的是時間。
楊博不能坐飛機,去三亞就不是那麼便捷了,說不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阻止和楊博見面。
這一不見面,就不會到楊博的影響。
表姐還我不要去管楊博要拿養費了,就讓當一輩子的老賴才好。
9為了早點結束這件事帶來的困擾,為了早點讓家人過上正常的生活,我決定聽從表姐的建議,放棄追討養費,放棄苦心斗多年的事業,全家遷到了三亞。
楊博知道我要帶走后對我破口大罵,說要去法院告我,我請隨便告。
在三亞的生活很平靜,我心靈上的創傷漸漸平,與我的關系也回復正常了。
我沒再找楊博要養費,反正我自己的收養沒有問題,就讓楊博抱著那些錢過一輩子吧。
然而人賤自有天收,我定居三亞半年后,楊博在一個五星級酒店被行政拘留了。
楊博坑了當年和一起開咖啡館的那位朋友的錢,人家為了報復就死盯著,發現去高檔酒店后就打了舉報電話。
法院執行干警立即奔赴了那家酒店,將正準備跟老公過浪漫二人世界的楊博抓了個正著,法院依法對進行了拘留15日的罰。
得知這個消息的我,面朝大海,心里痛快無比。
—— 全文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