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國環球電影製片公司和迪斯尼製片公司針對傑本索尼公司在國銷售名為bebaax的錄影機一事向加利福尼亞州中區地區法院提起公訴,認為消費者未經許可使用bebaax錄影機錄製其有版權的電影構版權侵權,索尼公司製造和銷售這種錄影機的惟一目的是引購買者錄製電視節目,包括其拍攝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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