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雖然是婚后的,即便都歸你,也不值錢!”
“不過,你可以提供一些證據,證明自己對家的付出,要求對方給予一定的補償。”陳彤給出意見。
我想起第一次婚姻,前夫三番五次撒謊,我還希用苦“化”他,“改變”他。
后來,我學會了及時止損。
這次,我沒有再對第二個丈夫抱任何希。
我打起神,在陳彤的指導下,搜集了很多證據。
二審開庭時,吳海榮對我視而不見,卻搬出他媽的說辭:“是騙婚的,我那時剛離婚,正于空窗期,勾引我,未婚先孕。”
“房子都是婚前財產,希法公正判決。”吳海榮堂而皇之地說起“公正”二字。
我冷靜地拿出聊天記錄,證明我不是騙婚,婚前他就對我的況一清二楚。
然后我還提出,自己為了帶孩子付出很多,我也提供了房子裝修的收據,請求法庭能酌給我補償。
并且,我堅決要求養權。
吳海榮大概以為我會又哭又鬧、撒潑打滾呢,他對我的冷靜十分意外。
這是陳彤告誡我的,趁著對方有點愧疚,趕“多撈點”。
果不其然,他同意了補償之說。
不久后,我們達了協議,他一次將裝修費用三十萬退還給我,車也歸我。
但是,月月,他們始終不再出來。
我開設計公司,也有些“社會上的人脈”,我咨詢了幾個合作過的朋友,有一個離過婚的大姐推薦給我一個私家偵探,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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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科在業很出名,不是人介紹,他不接活,我付了昂貴的費用請他出來喝茶。
他詳細詢問了我的況,當我談起吳海榮的家族企業,他來了興趣,他詢問了很多企業業務的容,并說:“一周后等消息。”
吳家是搞石材進出口的,因為本地山多石材多,他家早年著實賺到了錢,但今年貿易戰打響后,很多外貿企業紛紛倒閉,吳家也破影響。
果然,李科一周后找到我,提出翻倍的價格,并保證“絕對能行”。
出于對那個大姐的信任,我了錢,李科出示了材料。
原來,他通過關系調查了吳家企業的現狀,本省很多石材企業都卷了非法集資的系列案件,他覺得但凡涉足此行,很難獨善其。
果然,吳家也有如此的“黑料”。
他陪同我一起約出了吳海榮,吳海榮一看材料,臉頓時黑了。
不久,他們家就還了月月,不但母相聚,我還一次拿到了18年的養費——100萬元。
在李科的建議下,這些錢都通過銀行轉賬等正規手續,過了明路。
我和吳海榮還專門去了公證,公證這筆錢由我——月月的養人代為保管。
離婚后,我盡量讓自己不去想這些,我利用手頭的錢,以最快的時間,在一座新的城市恢復了自己的事業。
這回,我背上了貸款,按揭了一套SOHO,作為永久的辦公場所。
這里,沒人認識我,沒人對我指指點點,說我是前“公”盡棄。
我克制著“反思自我”的沖。還好,我還有工作。
半年后,當我功把父母的房子置換掉,在新的城市為我們安家的時候,我向家鄉的司法機關匿名寄出了吳家的舉報信。
我相信,法律自有公道。
—— 全文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