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甘地看著我問,「你為什麼不信我?」
我說,「因為你的名字不太好,我覺得你像反派。據《刑法》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嚴重殘疾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6
思甜甜又進了醫院,我覺得等出院必須去寺廟拜拜,這咋三天兩頭進醫院?
我在床邊百無聊賴地等著醒來,門外傳來敲門聲。
等我從門外回來的時候,思甜甜已經醒了,哭著說,「思怡,對不起,我又連累你了,我對不起你。」
我認真地看著說,「甜甜,這不是你的錯,你沒錯。錯的是那些壞人,而不是你。」
「可是……如果……」
我打斷,「甜甜,只有千日做賊,沒有千日防賊的。錯的的施暴者而不是害者。」思甜甜閉上眼睛,唯恐眼淚流出來。
「遇見江淮瑞以來,所有想幫我的人,都會遇到危險。我父親公司面臨破產,我弟弟更是被學校開除。思怡,別幫我了,我覺我的頭頂就是麻麻的一片網,我逃不掉的。」
我喝了一口水,「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罪】詐騙公私財,數額較大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或者單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節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節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思甜甜,你父親為什麼不選擇法律手段維權呢?」
思甜甜看著我,「可是我們公司需要的材料,全國只有他們公司才有。」
我嘆了一口氣,「《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七條 經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并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第五十條 經營者實施壟斷行為,給他人造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思甜甜,他們公司的壟斷行為,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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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接著說,「《中華人民共和國未年人保護法》第二十八條學校應當保障未年學生教育的權利,不得違反國家規定開除、變相開除未年學生。學校應當對尚未完義務教育的輟學未年學生進行登記并勸返復學;勸返無效的,應當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書面報告。思甜甜,他們開除你弟弟,也是違法的。」
我盯著的眼睛,「甜甜,沒有人可以一手遮天。那些繁瑣的法律條文,不只是為了約束,更是為了保護。這也是我學法的初心。」
思甜甜安靜地看著自己手中的水,良久抬起頭對我一笑,然后問我,「思怡,你是怎麼發現夏卓不是警察的?」
我把當時的場景復述了一遍,思甜甜不愧是主。
問,「這種況下,夏卓明顯比別人更有說服力啊。那你為什麼選擇相信大嬸呢?」
我說,「因為我覺得,五險一金有編制的工作,不應該是夏卓能考上的。他甚至都不知道刑事犯罪承擔法律責任的年齡已經改了。」
還有一個理由我沒告訴,在男主的一次毒易中,夏卓是男主的左膀右臂。
7
這次之后,我們的生活平靜了兩個月。
朝五晚九的生活,直到有一天,我接到醫院打來的電話。「喂,你好,是宋思怡宋小姐嗎。」
「是我。」
「這里是 A 市協和醫院,思甜甜小姐遭遇了車禍。現在在搶救,您是手機里的第一聯系人,您可以來一下醫院嗎。」
我趕到醫院時,思甜甜還在搶救。手室外就我一個人,我找護士要來手機。思甜甜的通訊錄居然是空的,只有急聯系人,手機上帶著攥痕和跡。
這是,護士拿來了病危通知書,要求我簽字。在我簽字的途中,我看到另一個護士拿著一個本打算進手室。「等一下。」護士沒有停,反而走得更快了。
「等一下!」我拉住護士。「我想看一下你手里的東西。」
護士蓋住文件,「小姐,這是搶救需要簽署的文件。」
我直接手拿文件,「里面的患者是昏迷的,你讓誰簽署?」
這時,兩個護士同時攔我。
我直接打 110,兩個護士看我報了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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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始哭著說,和們沒關系。我拿過文件,是捐獻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規定,需要實施手、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你們犯法了。」
我在電話里和警察商量,讓他們急調來一批醫生。
這次的事,并不簡單,我想起思甜甜這兩天正在忙著和江氏集團打司,這件事怕是和江氏不了干系。
這個江氏還真是地頭蛇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