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驚喜之余又有點意外,躊躇著小聲問我:「你會不會覺得我們……不太好?」
我笑了笑:「喜歡如果為了影響生活的變質,那不論是十八歲還是二十八歲都應該被舍棄。所以我們要區分的只是這段對個人的作用,而非早晚,對嗎?」
點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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