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肯定不是重點。
重點是,葉青娥,的神狀態似乎不太好。
從我們進門開始,就看到在傻笑,那一雙眼瞪得老大,完全不怕跟我們對視。
一點都不像是剛剛殺過人的兇殘嫌犯,反而像是在看我們笑話。
那一刻開始,我心里就有不好的預了。
果然,審問過程非常不順利。
或者說,我們什麼都沒有問到,因為無論我們問什麼,葉青娥的反應只有一個——
笑。
一直都在傻笑。
沒多久,江隊就怒了,一邊拍桌子一邊吼著讓招供劉子毅的案件。
徐文華的案子證據確鑿,即使葉青娥零口供,我們也能把送上法庭。
但劉子毅家的滅門案就不同了,那個案子做得很細心,沒有留下什麼證據,若是有兇手口供的話,還能據口供找到匹配的憑據。
所以我能明白江隊的怒火攻心。
但即便如此,葉青娥也同樣一句話都不說,就只是傻笑。
那時,我已經覺得不好了。
這個葉青娥,不會是神失常了吧?
而在腦子里出現這個念頭的一瞬間,我突然就明白了——
難道是故意做出這個模樣,想要借此躲避法律的制裁?
我連忙招呼問詢室里的幾個人出去,然后把我的想法告訴了他們。
同時,我也馬上讓信息科的同事去查葉青娥在各個醫院的檔案,坐在問詢室里還能那麼肆無忌憚,我真的懷疑事前就把所有的環節打通了。
就像劉子毅家的滅門慘案一樣,做得完無瑕。
江隊很是憤怒地表示:
「怎麼可能?說有病就有病啊?再說了,有病的人能干得出滅門還一點兒痕跡都不留的慘案嗎?」
確實干不出,所以……
「所以,沒有承認劉子毅家滅門的案子是做的,我們暫時也沒有證據指證。」
「不行!必須讓承認!除了,基本上也沒有其他人會那樣做了!」
江隊說這話是有些怒過頭了,因為這話主觀過大,毫無意義。
而趙俊倒是非常不合時宜地提出:
「但是,你們看吧,那沖出街頭,用刀給人🈹的瘋狂做法……倒是非常神病呢,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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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隊跟劉警兩人都怔住了。
「不管我們怎麼憤怒,如果沒有是滅門案兇手的證據,法看了當街🈹的監控視頻,再加上我們問審時的表現,很難不懷疑是神病的……」
「本就不用懷疑,就是神病。」
我們四個抬起頭才發現,說這話的,是老徐。
他把一份資料扔我們桌上,繼續說:
「剛剛信息科同事找到的,葉青娥的病歷,確實是個神病患者。」
江隊手抓起那份資料一看,臉瞬間就沉了下去。
然后,他把資料遞給了我。
我看到,在病診斷那個欄目里,很明確地標出了:
「間歇神病」。
并在癥狀中提到,其可能會擁有多種突發障礙,比如:
「間歇妄想驗」「間歇緒障礙」「間歇行為異常及行不控」等。
而最諷刺的是,醫生在探究的病因時,寫道:
「可能由至親兒害而導致」。
劉恩恩的遭遇,就像一把刀刺進的心臟。
而把這把刀拔了出來,狠狠刺進兇手們的里!
就算如此瘋狂地殺戮,也很有可能不法律制裁。
5
葉青娥這種狀態,按一般理流程,接下來我們要做的是:
把送去做神病司法鑒定,進行刑事責任能力的評定。
責任能力評定的法律依據《刑法》第 18 條,其中明確規定:
「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
「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罰。」
若最終評定葉青娥為無刑事責任能力者,那麼只需要接強制治療,而無須負任何刑事責任。
而且,就目前葉青娥已經拿到過的診斷書而言,大概率會被評定為無刑事責任能力者。
可以說,葉青娥找到了一個完的復仇方法。
這明顯是一個心策劃的復仇計劃,是有預謀的兇殺案,但我們所有人,都無可奈何。
因為我們無法證明,在作案時擁有清醒的意識與認知。
那麼,法律就制裁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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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當初,劉恩恩的案件。
我們所有人,都想把那幾個小惡魔送進監獄里關著,但我們做不到。
我相信,此刻徐文華的父母,一定想把葉青娥碎☠️萬段,但是他們也做不到。
真是因果循環,報應不爽。
我跟趙俊已經相當認命,打算把案卷做完就移檢察機關了。
說真的,案子辦到這里,我是真的覺得已經是大結局了。
這個結局里,沒有贏家。
但是江隊跟劉警并不是很接這個結局。
他們手中還有另一個滅門慘案呢。
所以他們提出,還想再一次對葉青娥提起審問。
老徐表示無所謂,人就在這里,只要不違規,隨便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