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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運啊……

命運之神又一次把我踩在腳底,狠狠地嘲笑了我。

我連家門都沒出得去,兩眼一黑暈倒在床邊。

我又重生了。

9

就這麼從出生那一天開始,經歷了一模一樣的劇,我才長大到六歲,再次走到那個命運節點。

這一次我沒有出門,在家乖乖躺著。

江寧回家后告訴我,今天遇到一個男孩子,可帥可帥了。

「他還說了,再見面的話,會帶糖給我吃!」江寧興得小臉通紅,抱著絨小熊在床上滾來滾去。

我好羨慕

我知道說的是林向,我也好想在今天就遇見他。

但我只能躺在床上,聽江寧嘰嘰喳喳地講他,笑著說那真好。

第二天,病就好了。

節點順利達

爸媽離婚時,我毫不意外地抓到了寫著「媽媽」的紙團。

數學老師說,抓鬮是最公平的選擇方式,和誰先誰后的順序無關。

兩個人抓鬮,概率都是 50%,這是永恒不變的真理。

可是為什麼,我每次都會選到媽媽。

在這個世界里,我有百分之一百的概率,會墜深淵。

真理……在我這里多麼可笑。

抓鬮之后,江寧終于意識到了我們即將分離,哭鬧了一夜。

爸爸趁哭累睡著了,溫地抱著離開。

我一滴眼淚都沒掉,媽媽罵我是個沒心肝的東西。

10

我認命了,不想再重來。

我不再做出會修改劇的行為,后面的一切都按照原劇順利發展。

上小學的第一天,林向為我的同桌。

他把我認作了江寧,從書包里出一塊糖給我:「上次說好的,再見面的話,我請你吃糖!」

我不想吃他的糖,我想告訴他,你認錯人了,我是江安,不是你遇見的人。

但我什麼都不敢說,我怕極了從頭再來。

所以我接過糖,甜甜地跟他說謝謝。

撕開糖紙,一塊小小的,白白的糖。

真甜吶。

他若為竹馬,我愿做青梅。

只可惜,江寧才是真正的青梅。

我已經重生了兩次,每次都在六歲的節點。

如今再一次長大到六歲,總共已經過去了整整十八年。

十八年,寫在小說里,可能只是一段文字,甚至短短的一句話——彈指一揮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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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落在我頭上,每一天都是真真切切的二十四個小時,一千四百四十分鐘,八萬六千四百秒。

十八年,足夠一個普通人從襁褓里的嬰孩長大人,而我卻卡在六歲反復橫跳。

十八年了,我才第一次見到林向

那個時候,我也沒想過自己會喜歡上他。

一個推發展的工人,有什麼資格喜歡男主。

江安啊,不過是命運之神的提線木偶罷了。

所謂的,也不過是砒霜里摻的糖。

11

放棄掙扎后,生活短暫地明亮起來。

我和林向一直同班,從小學到高中。

他從六歲就開始履行男主的職責——寵我。

六歲啊,別的小孩還在玩泥的時候,林向就眨著大眼睛問我:

「安安,你太瘦了,以后我帶便當給你吃好不好?」

我:「啊……這……太好了!」

考慮到我媽的廚藝和自己確實營養不良的,我果斷答應了。

林向就開始每天給我帶便當,每次看他從小小的書包里拿出巨大的便當盒,我都得流口水。

不愧是含著金湯匙出生的男主,他家廚子做的菜可真是沒話說。

巨大的便當盒是兩人份的飯,林向和我一起吃。

太膩了!他吃。

丸好香!都歸我。

青菜不好吃!他讓廚子把青菜混到丸里騙我吃……

飯粒掉桌上了,他用紙巾撿起來扔掉,再換張紙巾替我掉沾到臉上的醬

我就這麼心安理得著林向對我的照顧。

他心里惦記的是江寧就江寧吧,無所謂了。

反正吃著他家飯長大的是我。

吃高興了,我就嘟嘟的臉蛋,或者把他乖巧的發型窩,問他:「林向最喜歡安安了,對不對?」

不管我怎麼來,他從來不惱,只是眉眼彎彎地回答我:「嗯!我喜歡安安!最最喜歡了!」

很好,一切進展順利。

我沒有忘記自己作為配的職責。

在十八歲之前,林向都只能喜歡江安。

12

這種無憂無慮的日子持續到小學畢業,林向把我照顧得很好。

直到十三歲那年,媽媽帶著我改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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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強這個惡魔出現了。

在他出現之前,我的生活其實不算太糟糕。

媽媽雖然言語刻薄,可從沒手打過我。

罵我花錢,但每年都省吃儉用攢夠我的學費。

通常不給我好臉,但過生日時也會給我買蛋糕,說「乖乖兒又長大一歲啦」。

說我沒心肝,但也曾在深夜抱著我痛哭流涕:「都是媽媽不好……讓你跟著苦了……」

我理解,曾經發誓要白頭到老的丈夫,有一天突然就不自己了,說離婚就離婚,還帶走一個兒。

媽媽也只是一個普通人,生活給的苦,只能塞進心里,裝不下了,就會溢出來濺到我上。

如果沒有嫁給王國強,一切都不算壞。

如果不是提前知曉劇,我也會以為王國強像他的外表一樣憨厚老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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