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摔門而去。
表姐也一屁跌坐在地上,氣得快要說不出話,拉著我的胳膊搐:「就是那個小賤人,是把我孩子弄掉的,他倆聊天的容我都看到了。」
「確定?」我心下一震,果然是?
「千真萬確,那個小賤人還跟他說,做的很干凈,滴水不,警察都不一定能查到。」
我心里翻騰起恨意,對表姐說:「我們去報警,看看警察到底能不能抓到。」
表姐哭得上氣不接下氣:「怎麼報警,一丁點的證據都沒有。」
突然看向我:「你不是去找錄像了嗎?有收獲?」
我搖搖頭,拿出手機給看我翻錄下來的那段監控錄像。
我倆在床邊,將那段視頻翻來覆去的看,最后不約而同的將目鎖定在那名清潔工上。
視頻顯示,在表姐開始收拾桌上的鑰匙和錢包往挎包里放的時候,那名清潔工突然快速的往表姐的方向走過來,然而在即將和表姐平行的時候,突然又慢了下來。
我將視頻也放慢了速度,終于看清了的作,在靠近表姐座位的那一刻,將手里一直提著的拖把放在了地上,拖把慢慢的著表姐腳下的木地板抹了大半個面積后,又被提起,大步離開。
我和表姐面面相覷,清潔工干的?清潔工就是林安琪?
8
第二天一早,我向公司請了一個小時的假,又竄到了出事的咖啡館。
我跟老板說想要見見出事那天值班的那個清潔工。
然而老板卻說,那個清潔工并不是他公司的正式員工,是個大學生,是據學校要求來店里做社會實踐的,只干了一天,人早走了。
我又問老板,有沒有登記對方的份信息,畢竟這麼大一個店,讓人隨便進來實踐,多有些不安全。
老板想了想,來了前臺,一問,果然有登記,前臺說留下了份證的復印件。
我心里竊喜,覺得總算有點眉目了。
然而當前臺翻找出資料遞到我跟前時,我才傻眼了。
陌生的名字,陌生的面孔,本不是林安琪。
怎麼會不是林安琪呢?
我拿著那張份證復印件細細端詳,然后輸到公民份證網站上一查,居然是假的,PS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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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果然是蓄謀已久啊,林安琪不可小覷。
我聯系上以前的同事,讓從林安琪的朋友圈里找一個的近照發給我。
我拿著接收到的林安琪的照片,問老板,是這個人嗎?
老板搖了搖頭說,不是。
不是?
我有些匪夷所思了。
9
羅卡定律講,凡有接,必有痕跡。
我不相信這件事真的像林安琪說的那樣,「做的很干凈」,一定有某些地方被我忽略了。
我征得咖啡店老板的同意,將事發那天以及前一天的視頻都拷貝到了我的 U 盤里。
我不信找不到蛛馬跡。
監控顯示,前一天去店里請求提供社會實踐崗位的,確實不是林安琪。
盡管那個孩極力的將戴著的 LA 金刺繡棒球帽得很低,我還是一眼認出不是林安琪。
林安琪那張臉,化灰我都記得。
我一幀一幀的查看,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終于在洗手間門口那段視頻里發現了端倪。
8 點左右,帶著棒球帽的孩拿著領到的清潔工的工作服去了洗手間。
十幾分鐘后,換好工作服的孩出來,臉上多了副口罩。
對著鏡子整理儀容,頭發的作讓我覺得分外眼。
我正納罕,洗手間的門又開了,一個穿著子,同樣戴著棒球帽的孩也從衛生間出來。
兩個人?
那一刻,我醍醐灌頂般醒悟過來,我激的拍著大,仿佛是破解了驚天的。
原來的方法如此簡單。
先讓來同事打頭陣,帶著假份證拋頭面,和咖啡店申請社會實踐的機會,這樣不論是咖啡點里的員工看到的還是攝像頭拍下的,都是同事的臉。
然后第二天兩人再在衛生間頭,互換服,林安琪神不知鬼不覺的替換下了同事,搖一變了清潔工。
為了驗證我的想法,我又翻看了大廳的視頻,視頻顯示,7 點 50 分,咖啡點剛開門,一個穿著子的孩就來借用廁所,再也沒出來。
好一個梁換柱啊。
利用洗手間沒有攝像頭,相當于監控死角這個特點,一進一出間,完份的轉換。
所以最后穿上工作服,留在店里伺機而的,就是林安琪。
接著視頻往下看,搖一變了清潔工的林安琪,從一個黑塑料袋里拿出一瓶汽車用的潤油,倒在拖布上,在表姐起之前涂抹在的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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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發生了表姐摔倒的那一幕。
真相終于大白。
我問表姐,接下來怎麼做,這些視頻并沒有清晰的呈現出林安琪的面部特征,唯一的份證復印件也是假的,恐怕二者不能當證據使用。
表姐咬牙切齒:等我養好,再想辦法,打渣!
我抬手朝擊掌:「算我一份,當年把我害的那麼慘,是該得到點懲罰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