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拼命在那些細節里去找宋時我的證據的時候,可能就在支下一次還想再繼續的那份心了。
畢竟從細節里尋找,一開始方向就錯了。
怎麼需要尋找呢?
是克制不住的滿溢。
一段別人說什麼,其實都無可厚非,因為他們不在局中。
沒有親經歷,沒人能同。
不管別人說什麼,我確確實實能覺到,宋時是喜歡我的。
最起碼,喜歡過的。
不過那些,好像在我這幾年的耗里,都不重要了。
我也該有我的人生。
哪怕不太彩,只是平凡地今天想去吃點什麼,明天想出去玩些什麼,也總比寄托在別人上彩。
我曾經很宋時。
后來我終于明白,我和我自己相了二十五年,我更該我自己。
6
我決定離開這座城市的時候,只告訴了祝若蕓。
那是我和宋時分手的一個月后。
并不是我在逃避宋時,而是工作上的正常調。
其實如果真的規劃,去另外一個城市會比這個城市好很多。
祝若蕓曾經揪著我耳朵罵我,說,季宜年,你是不是瘋了啊?
為了別人放棄自己,你傻不傻?
傻的。
所以這一次,我偏離了以宋時為中心的軌道。
原來也不是很難。
我收拾行李準備走之前,并不是很平靜。
對于宋時能找上門來,我也不意外。
事實上半個月前,宋時發瘋一樣尋找我,祝若蕓不堪其擾,一個勁兒地跟我吐苦水,甚至說出來了「他本來不是那種很高冷的人嗎?怎麼現在跟個跟蹤狂一樣。」這種話。
我聽了之后,說不難是假的。
只不過這回不是因為放不下而難。
更多是對世事的慨。
我很早之前就知道,如果不是宋時喜歡,我真的不會因為舍不得什麼本而一直苦苦死撐。
越是明白宋時這種本來帶有逃避格,越是會覺得他那些別別扭扭遞出來的喜歡可。
那是我小心翼翼,在人海中挖掘出來的可。
怎麼會不心呢?
所以我一次又一次重蹈覆轍。
后來我才明白,我改變不了誰。
又或許本來我也不是愿意改變別人的格。
都喜歡,沒有什麼生活上大的意外。
可還是要走散。
人生總是一個要接離別和憾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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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時在我起飛前一晚,開著車在酒店樓下待了一晚上。
我看見了。
他瘦了。
人倒是干凈利索,可是點煙的手,瘦到微微發抖。
他只給我打了一個電話。
你看,這種人啊,連告別的時候都拉不下臉來。
只是我還是下樓了。
我向來是個隨心所的人,不是后來和他在一起時瞻前顧后的樣子。
人總該要勇敢的,因為憾只會留給懦弱的人。
只要自己不憾,無論別人怎麼說怎麼看,都值得。
我沒有期待宋時來挽留我什麼,也沒有期待他狠狠抱住我,像皂劇演的那樣,聲嘶力竭地說著我們再也不分開。
沒有那麼多波瀾壯闊,也沒有以久久哽住抖半晌的「好久不見」為開場白。
沒那麼多宿命。
我也沒有了當初的心。
平靜得像是馬上就要分別、經年闊久的朋友,人生軌跡從集到錯開,平行延長,再也不見。
宋時只是了幾下,最后拉開車門下來,習慣地遞給我一張紙,問我:「熱不熱啊?」
他下意識地想拉住我,作自然,只是停在了半路。
我們相對無言,誰也沒有打破這難得的安靜。
最后我說:「你回去吧,外面熱。」
他沉默著看向我,煩躁不安地扯了扯領口,像是要說什麼,又咽了下去。
他嗯了一聲,走回車里。
我看著他的背影,突然想起來我們剛在一起的時候。
是誰告白的?
我看著隔在玻璃車窗后,宋時此刻蓄意別開的臉,和垂著看不清神采的眼睛,又點燃的一支煙,一陣恍惚。
不記得了。
那些悸,那些浪漫,那些真切存在過的歡喜,好像早被封存。
喜歡的時候,多浪漫也可以說出口,現在這樣開口,卻害怕傷了彼此。
生日也不過是垮駱駝的最后一稻草罷了。
這種相模式,有問題,可我們都改不了。
總是沉湎于不知道時隔多久才有一點的心和浪漫,剩下的都是扎人的尖刺和不同的生活方式,只是鈍刀子割而已。
我走之前跟他說的最后一句話是:「宋時,你給我買個冰激凌吧。」
「不要草莓味的。」我補充道。
我看著宋時在車里沉默著掐了煙。
他說:「季宜年,你如果真決定要離開,就別扯這些了,沒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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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故作訝異:「真的假的,三年了,宋時,我要去另外一個城市了。」
「你連只冰激凌都不愿意給我買啊?」
他沒說話。
他沒說不愿意。
也沒再賭氣說什麼我們已經分手了的話。
他一直都是這樣的。
我站在原地,影好像將我們隔開。
宋時打著火,發機嗡嗡地響,他要開車離開了。
我垂下眼睛。
從前我很喜歡替宋時找借口,并且在沉淀一段時間后,越發明白他當時心中所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