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我高輝,1980年出生,今年40歲。2016年初,我從北京基層派出法庭調回法院民一庭,專門審理婚姻、繼承案件,人稱家事法。
2018年的元旦節剛過,法助理白琳琳一改平日的眉飛舞,唉聲嘆氣地跟我說:“今天上午,有個當事人在調解庭鬧事,聽說被法警抬出去的。”我面無表地抬頭看一眼,然后低頭繼續看案卷。
“離婚,離婚案啊……”白琳琳好像怕我聽不見,又嘰里咕嚕地說:“您怎麼也不著急?聽說下午案子就會轉到咱們這兒。”
法當久了,什麼樣的當事人沒見過?離婚當事人吵吵鬧鬧最常見,只是大鬧法庭的不多。我只好吩咐白琳琳:“下午案子轉來就給當事人打電話,咱們先了解一下況,再排期開庭。”
“聽說當事人就是個無賴,上還不干凈。”白琳琳里嘟囔著,極不愿地轉去會客廳打電話。
第二天剛上班,一個男人急急地來找我,手里還攥著厚厚一摞判決書。他個子不高,瘦,可能是太著急,胡子都沒有刮干凈,臉上好像有一層灰。一打扮還利索,不像白琳琳口中的“無賴”樣。
起訴離婚的男方常曉春,方是他堂哥的前妻何蘭,小叔子起訴嫂子離婚,我還是頭一次聽說,而這起離婚案的重點卻是405萬債務。
離婚案件大多要涉及財產分割,家事法判“離婚”容易,分“財產”卻難。“剪不斷、理還”可不一定指夫妻,婚姻中那本財產“爛賬”更是讓人頭疼。
常曉春的起訴書直截了當寫著:“405萬債務跟我無關。”他一見我就說:“法,我堅決不跟和解,您要給我做主。”我當時就在肚子里笑,你想把405萬都推給對方?一點不像正人君子的做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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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405萬債務跟你無關,證據呢?”白琳琳之前已經跟方聯系過,人家愿意出205萬,雙方各自承擔一半債務,這也算公平。
常曉春愣了一下,沒頭沒腦地答:“我被人告了,法院判我跟何蘭賠他405萬。法,您要相信我,這錢我連影兒都不知道,必須讓何蘭他們兩口子還。”
我使勁敲了敲桌子,嚴肅地對他說:“你跟何蘭還沒判離呢,怎麼是人家兩口子?405萬是夫妻共同債務,一人一半何蘭已經同意。”
常曉春一聽,眼淚都要下來,哆哆嗦嗦地兩只手不知放哪兒:“法,我是真冤啊……”他一改在調解庭大喊大的戲碼,在我面前演起苦戲。他講了老半天,我才大概了解事的來龍去脈。
常曉春沒有正經工作,二十好幾還窩在農村跟父母一起住。2015年春節,他父親突發腦溢搶救住院要借錢,他找到在城里發大財的堂哥常曉北。
“他家的房子跟王府似的,好幾百平米,房子里還有電梯,我第一次見那麼大房子,頭都暈了。心想二十萬塊錢,對他真是不值一提。”
常曉春里滿是羨慕,緒卻突然低落:“我第三次登門才見到常曉北,有錢人就是看不起我們這些窮親戚。”
他吃了兩回閉門羹,以為二十萬沒著落,沒想,半個月后,堂哥卻親自給他打話,讓他去家里拿錢。這讓常曉春喜出外,他相信堂哥一定會念舊,當年兩家父親比親哥倆還親,大事小事都會互相幫襯。
拿錢那天,常曉春第一次見何蘭。常曉北離過兩次婚,何蘭是他的第三任妻子,二十歲出頭,年輕漂亮、材小,堂哥又高又胖,年紀也比大不,兩人站在一起,畫風不怎麼和諧。
常曉春聽著堂哥寒暄,眼睛還不時瞄著嫂子,常曉北看他那樣兒,突然皮笑不笑地提出個荒唐計劃——他要跟何蘭離婚,讓常曉春娶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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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把常曉春嚇壞了,他趕收好自己的眼神,連連擺手,臉都紅到脖子。心想著,一定是堂哥發現自己的歪心思,但他常曉春對天發誓,絕不會干搶堂哥人那種傷天害理的事。
02
“行了,行了,你快把手放下來,發什麼誓啊?你趕說重點,這405萬到底怎麼回事?”我聽得有些不耐煩。
常曉北想賣房子,他的朋友劉忱想買卻沒有北京購房指標,就想借用常曉春的名字。三人一起吃過一次飯后,飯桌上就把這事兒定下了,而且劉忱借用常曉春的北京購房指標,協議也沒簽一個。
借名買房后的2年,本一直相安無事。哪知,北京的房價飚升,這個房子在原價上直接增值了405萬。
于是,2017年6月,劉忱突然找來常曉春,說想要賣房賺差價,可常曉春一時拿不出房產證,跟何蘭要,卻不給。
劉忱急得跳腳,竟然了幾個大漢,將常曉春關在一間屋子里,用U型鎖將他打傷,他簽了份《借名買房合同》。
我不想繞在他們之前的房屋買賣關系里,只好接著盤問他:“只是借名買房,房子過戶到你名下就行,你為什麼又跟何蘭結婚?”
“為了避稅,堂哥說,他跟何蘭離婚,我再跟何蘭結婚,這套房子就通過兩次夫妻過戶,房主由他變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