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那記者干脆把我往他們園區里帶,里面有公共座椅。
路上他還給我買了瓶水。
坐下后,我這才緩緩道:「我長期遭家暴,前陣子剛打完離婚司。」
記者愣了一下,問道:「法院那邊判離了嗎?」
我嘲諷地笑了笑:「本來是沒打算判離的,審判長說夫妻尚未破裂。
「但我那天是抱著死都要離婚的決心去的……」
在記者詫異的目中,我緩緩將那天離婚司的過程說了出來。
自己是怎麼撒潑的,我不好意思跟外公外婆講。
但在這個陌生的記者面前,我說起來卻毫無心理負擔。
「其實家暴這種事,并不只是個例,很多家庭都發生過,但是像我這樣,能夠離婚的卻之又。」
不論是以前還是以后,因為家暴起訴離婚的,大部分都會被駁回。
家暴男只需輕飄飄地一句「我還你」,就能輕易毀滅掉害者逃生的機會。
同樣都是施暴,對象是陌生人的話,輕則被拘留,嚴重的甚至可能得蹲監獄。
可一旦對象換了自己的配偶,就好像是擁有了免死金牌一樣。
無論造什麼樣的傷害,一句「家庭糾紛」就能輕描淡寫地揭過去。
像小姨這樣的害者多得數都數不清。
我還記得高二那年,親戚給我表姐介紹對象。
在說起男方的優點的時候,介紹人說:
「他脾氣好,緒穩定,將來肯定不會打老婆。」
當時我的三觀都要被震碎了。
什麼時候不打老婆已經為優點了?
這難道不是一個人最基本的素養嗎?
13
跟記者談完,我給自己放了半天假,沒再去蹲茍華。
在回去的路上,我又在路邊的小店里買了張新的電話卡。
現在手機號還不用實名,隨便一個小店就能買到。
我用這個新的手機號聯系了茍華的一個同事。
那人李明,和茍華一樣,都是大學生。
不過兩人之間曾有過。
據我的調查,李明不爽茍華已經很久了。
他的手機號是我用十塊錢,在路邊隨便找了個長相甜的小姑娘去幫我要的。
不論是現在還是二十年后,男人對于樣貌姣好的人的搭訕通常都是很難拒絕的。
李明當然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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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里,我問李明:「你想不想讓茍華從你們單位徹底滾蛋?」
李明沒有立刻回答我。
他很警惕地問道:「你是誰?怎麼會有我的手機號?」
「我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都看茍華不順眼。」
李明沉默了一會兒,道:「不說算了,誰知道你是不是茍華找來故意想坑我的。」
我意識到李明準備要掛電話,連忙道:「既然這樣,那我們見一面吧。」
14
在聯系李明之前,我其實就已經想到了。
要是隨便一個電話,他就能相信我,跟我合作。
那他也混不到今天。
跟李明約在了公園見面。
這邊人,不耽誤聊事。
最重要的是不用花錢!
后面要用錢的地方實在太多了,我恨不得一分錢掰兩半花。
李明一來,我就直接將法院的判決書拿了出來。
「我是茍華的前妻,這是法院的判決,你可以看看。」
沒有什麼比這個能更快讓李明相信我的了。
李明把判決書認認真真地看完后,才道:「所以你是想報復他?」
我點了點頭:「我差點被他打死,就這麼放過他,未免也太便宜他了。」
李明「嘖」了一聲:「你想我怎麼配合你?」
15
跟李明達合作后,我晚上也開始在大學門口擺煎餅攤了。
想報復茍華,還不把小姨給搭進去,就只能付出更多的金錢了。
除此之外,我還琢磨著幫小姨自考,拿個文憑。
現在的自考含金量遠比二十年后要高得多。
我變小姨前,又剛剛高考完不久。
學習這件事對我來說,沒有那麼難。
所以我早上和晚上賣煎餅,中午就溫書,開始為自考的事做準備。
累是真的累。
但每次覺得快要堅持不住的時候,我就會想起二十年后小姨的死。
就覺得咬咬牙,倒也不是不能再堅持堅持。
周末李明放假,我們又約了見面。
這一次,他是來跟我說進展的。
16
「茍華最近開始有點沉迷了,用不了多久,估計就要陷進去了。」李明小聲道。
我笑了笑,道:「錢不夠了跟我說。」
李明坦然道:「你之前給的,確實已經用完了。」
像是怕我誤會,他又解釋了一句:「你知道的,這事兒確實燒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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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點了下頭,從包里拿出來一個破布袋子。
里面裝著的是一沓鈔票。
「把這些用完,他的甜頭應該也就嘗夠了。」
李明「嗯」了一聲:「我會安排好的。」
我又遞給他一份報紙。
李明把報紙接了過去,「這是?」
「這上面有篇報道是關于茍華的,他最近跟你們單位那園區里的一個小姑娘來往切的,你幫我想個辦法,讓看到這份報紙吧。」
那小姑娘唯一的錯就跟小姨一樣,眼神不太好。
所以我想拉一把。
如果看到這份報紙后,依然選擇和茍華來往。
那我也尊重的選擇。
我之前「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