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續十幾天的高級彆討論、三場大朝會的反覆辯析堵之後,華夏大地上第一次“分科普遍察舉製”選才的實施辦法,總算是公示了下去。
與傳統的察舉製相比,新製度名義上隻是把“地方舉、中央考察”的方式明確化、固定化。同時把分科、設科的條件、時間、規模也全部明確。
原先察舉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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