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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極艷

有人,像胡蘭,看張玲,看到張玲骨髓里。

1944 年,23 歲的張玲與 38 歲的胡蘭結婚。這是傳奇一生最為傳奇的一章。用李碧華的話來說,張玲的小說是小說,張本,也是一個小說。

這個婚姻沒有儀式,只有一紙簡單的婚書,文曰:胡蘭玲簽訂終,結為夫婦,愿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其時胡蘭已有家室,任汪衛偽政府要員。他稱張玲為「臨水照花人」。兩人繾倦纏綿,夏天的一個傍晚,兩人在臺眺紅塵靄靄的上海,西邊天上余輝未盡,有一道云隙清森遙遠。胡蘭說時局要翻,來日大難。張玲道,「我恨不得把你包包起,像個香袋兒,的針線好,放在箱里藏藏好。」

這是在當時就不看好的一段,張玲陶醉其中。穿一件桃紅單旗袍,只因為這個男人說「好看」; 每次他來,在房里總穿一雙去靜安寺廟會買得的繡花鞋子,因為他「看」。

世人皆以為張玲文筆蒼涼,應該也是如此。胡蘭一句,——「玲極艷」,讓世人驚愕。(《民國子》)

只為這個男人綻放自己的艷麗。甚至可以委屈自己,「想不到會遇見我。我已有妻室,并不在意。再或我有許多友,乃至挾游玩,亦不吃醋。」

1943 年,張玲的小說集《傳奇》問世,一時間紙貴。才氣四溢,孤高自傲,目下無塵,卻也是個尋常的子。像這樣在小說中蒼涼通,將人生看得如此清楚的子,誰也想不到上胡蘭

1946 年 2 月,張玲輾轉路途,不辭辛苦,去溫州看避難中的胡蘭

「想你就在那里,這溫州城就像含有寶珠在放。」這等癡迷如玲。

沒有想到,胡蘭見到前來探的張玲,「心里即刻不喜,甚至沒有激。」

與張玲婚后,胡蘭人不缺。在武漢,與十七歲的護士小周糾纏不清。到溫州時,這個心底浮泛、流連花叢的男人邊又有了新歡范秀。「玲一見就與我說范先生是的。」「當下就給秀畫像,卻忽然停筆不畫了……秀去后,玲道:『我畫著畫著,只覺得的眉眼神,越來越像你,心里好一驚,一陣難,就再也畫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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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別前,兩人走在曲折的小巷里,玲說出小周與,要胡蘭選擇。胡蘭不肯。張玲嘆道,「你是到底不肯。……我將只是萎謝了。」

現代作家中,張玲可能是唯一的一個將男之間的「」還原得徹明白的人。就如筆下《創世紀》中的匡瀠珠,耀球對有好,于是與搭訕,想邀請去看電影。「瀠珠淡漠地搖搖頭,笑了一笑。他站在跟前,就像他這個人是明的,筆直地看通了他,一無際,幾千里地沒有人煙——眼睛里有這樣的一種荒漠的神氣。」如此通的筆調,把自己在作品中,冷眼旁觀,又俯視眾生,這才是張玲。

這回,張玲終于不負眾終于上岸。

回到上海后,張玲寫信給他:「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不喜歡我了的。」

可是胡蘭的話更絕,多年后,在《民國子》中,他追憶這段事,稱:「其實我并不覺得玲與我訣絕了有何兩樣,而且我亦并不一定要想再見,我與如花開水流兩無……」

1975 年,張據多年前的這段生活,開始創作《小團圓》。這年 55 歲。獨居大洋彼岸。的第二任丈夫國劇作家賴雅已經去世 11 年。三十年前的月亮早已沉了下去,三十年前的人也死了,然而三十年前的故事還沒完。

玲在與友人的信中提到,「《小團圓》是寫過去的事,雖然是我一直要寫的,胡蘭現在在臺灣,讓他更得了意,實在不犯著,所以矛盾得厲害,一面補寫,別的事上心神不寧。」

文本與現實的差異果然不大。在《小團圓》中,盛九莉雖然明知邵之雍是漢,有好多個人,還是與他簽下婚書:「邵之雍盛九莉簽定終,結為夫婦。歲月靜好,現世安穩。」后面的十二個字,與自己當年一模一樣。沒有「幾乎」。

按照米雷爾·卡勒的說法,在今天,選擇寫自傳作品,無異是很難,自傳樣式的作品在許多方面已經變質破壞。羅布-格里耶就說,「除說我自己之外我什麼也沒有說。」米歇爾·比托爾則說,「我只愿意談我自己,不過其中也須含有虛構。」那麼,當張玲打開遙遠的、塵封的記憶,如自己所說,這種事毫不客氣,我還是自己來揭發自己為好,開始創作《小團圓》——這個糾纏張玲一生的故事,試圖呈現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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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們,又怎麼去敘述心呢?我們以為早已而出,而卻沉浸其中,「從來不想起之雍,不過有時候無緣無故的那痛苦又來了。」明知道,「他老了,但是早幾年未見得會喜歡,更不會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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