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娘親教過識字,但看過的書并不多,許多語詞句聽過卻不懂得含義,因為娘親重視的是人的禮教與婦德、婦功,其他都是次要的,知道即可,不需要懂得太多。
又不考狀元,懂那麼多干嘛?
因此就算問了,娘親也不一定會解釋給懂——也許娘親自己都不懂,只好自己索。
然而現在,總算又多了解一句何謂“夫唱婦隨”了。
就像眼下這種況,夫婿在前面走,在后頭跟,好奇地等著他何時要開始唱歌?
“也許他本不會唱,只好這樣打混過去?”蒙蒙咕噥,又吐了一下舌頭。
幸好沒有裹小腳。
因為娘親“忘了”,也不曉得娘親是真的忘了,還是故意忘了,總之,娘親兒沒提過裹小腳的事。
也幸虧是如此,現在才能夠跟在夫婿后頭,而且始終“保持”在七步的距離,沒有拐了小腳,也沒有把一只腳走兩只腳,更沒有走著走著就學四腳蛇爬到地上去。
可是……
“人家又不是木頭人,腳也會酸耶!”
小小聲抱怨,兩腳不由自主的停了下來,握拳頭用力待大,雙眼卻往前覷,果然,前方的某人也停了下來,但并沒有轉回來探視。
只有兩種時候,他們之間的距離才會拉近。
一種是停下來用餐的時候,因為他要拿半顆饅頭給,不靠近不行,除非丟在地上給撿……請等一下……
“半顆?!”
的食量是不大,但一整日這樣走下來,半顆饅頭哪夠頂!
不過,能了解啦,看他那樣子,養他自己都有困難了,再多喂一張,不管是多小張的,就算只是一只小螞蟻,況只會更拮據,絕不會有任何進步,除非他打算把當豬烤來吃。
想到這,不懊惱的嘆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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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離開南之前,大哥曾塞給一百兩銀票,可是等收好之后,大哥又警告千萬別用,免得傷了妹夫的自尊心。
哪里知道怎樣才“用”?
好吧,既然不知道怎樣才“用”,那就干脆不用,這就絕不會“用”到了吧?
呿,有拿等于沒拿嘛!
不過,這也難不倒,住在陳家大宅時,也曾向難民們學習過如何挖地瓜、摘野果,運氣好的話還可以找到一窩鳥蛋,甚至上傷的野兔、野,手到擒來毫不費力,輕輕松松便可以打打牙祭。
譬如剛剛,在經過的水田邊,不過隨便掘了幾下就挖到三支地瓜了。
“相公,我挖到三支地瓜耶,喏,兩支給你!”
自己留下最小支的,蒙蒙雙手捧著兩支大地瓜,討好地恭送到夫婿面前,期夫婿能施舍給另一張臉。
老是對著一張沒有表的臉,好無趣喔,虧他還長得好看的說!
可是,大概是覺得兩支地瓜實在不夠看,某人僅僅施舍給兩個字,“不用。”旋即又自顧自啃他的半顆饅頭。
他不喜歡吃地瓜嗎?
蒙蒙困的收回地瓜,有點泄氣,然而轉眼一想,嗯嗯,也對,地瓜吃多了會放屁,斯文人不喜歡放屁,一個不小心腦袋里的之乎也者都被放了怎麼辦?
下回摘野果給他好了。
“那……相公,這還給你好了,”很慷慨的把半顆饅頭遞還給夫婿。“你是男人,應該多吃一點,我吃地瓜就行了。”反正腦袋里也沒有多之乎也者,放了也無所謂。
沒想到某人竟把那半顆饅頭又收回包袱里去,再繼續吃他自己那半顆饅頭。
蒙蒙看得直眨眼,終于了解到的夫婿究竟有多窮窘,竟然連多吃半顆饅頭都不行!
好,這點是了解了,但另一點反而更困了。
既然他醫那樣高明,出手救人的代價又是那麼昂貴,為何他反而會如此窮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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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賺”來的奇珍異寶又跑到哪里去了?
真的很好奇,每次瞧見他那張瘦骨嶙峋的臉就想問,然而娘親也教導過,有些男人家的事,人家是不合過問的,想這應該就是了,因此也不敢隨便開口問,只能放在腦袋里發酵。
“要休息了嗎,相公?”
對了,這就是另一種會拉近距離的況。
雖然他們一整日都在“行軍”,幾乎沒有停過,但天一黑,他一定會歇下來找地方睡覺,不過他們從不在客棧里過夜,要有破土地廟或荒廢的大屋是最好,多半是在荒郊野地里,破毯子隨地一鋪湊合著睡,就算經過城鎮也會繞城而過。
除非是要買饅頭。
而且如同新婚夜,他們也從不睡在一起,總是睡在火堆兩旁,一個在東岸,一個在西岸,隔著「楚河漢界”遙遙相對,井水不犯河水,大家互不侵犯,一覺好眠到天亮。
“相公,我們究竟要到哪里去,北方嗎?”因為愈來愈冷了。
“……長白山。”某人兀自燃火堆鋪毯子,看也沒有看一眼。
“你家在長白山嗎?”不然干嘛特意挑這種時候往那種天寒地凍的地方去。
“不是。”拿包袱取饅頭。
“不用給我饅頭了,我在路上摘了好多野果,夠吃了,饅頭你吃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