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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歡低頭,兩只手在圍去,邊邊說:「這都是巧合,呂姐,我這個人你也知道的,我要是丟了個妹妹,一定拼了命地去把找回來了。」

呂姐接不上話,心裏承認孟歡說得有道理。

「還有,知博其實是改了名的,他以前,不知博。」

呂姐問:「那什麽?」

……孟招財。」

呂姐:「???」

「真的。」孟歡自己都覺得搞笑,輕聲道,「招財進寶的那個招財,爹媽取的名。他現在的名兒,是我給改的,真的,就是巧合,這世上姓孟的人多了去了。」

這件事就這麽過去了,呂姐沒有追究。畢竟在這條街上,誰不知道孟歡這個人呢?還有比更善良,更勤快,更孝順,更重義的人嗎?

打死都不會把親妹妹給丟了的,真丟了,上刀山下火海也會把人給找回來。說這是巧合,那便是巧合了,仔細想,那尋人的小姑娘人高馬大的,孟歡連1米6都沒到,的確也不像是一個爹媽生的。

收攤後,孟歡把地上的垃圾掃幹凈,桌凳理整齊。沒有急著回家休息,而是在路燈下打開了自己的手機,下載了那款視頻平臺APP,尋到那檔節目,又一次打開。

不是會員,要看兩分鐘廣告,播廣告的時候,孟歡的腦子是空的。

想起說過的一句話,說:「以後啊,不管發生什麽事,識淵歸你,知博歸我,沒人管他們,就我倆管。有我倆一口吃的,就不能著他們。你答應嗎?」

對方答應了嗎?

孟歡皺眉,回憶,應該是答應了的。

看到視頻上Taysia燦爛的笑臉,孟歡覺得腦殼疼。

想,你為什麽,會把識淵給丟了呢?

作者有話要說:  接檔文《刺猬法則》求預收,2020年六月開坑,詳請點專欄,順便收藏一下作者吧,謝謝!

——

謝大家的記掛,四年多後開新文,一切都像是第一次,非常忐忑。

現在,請暫時忘記以前的故事,隨我走進一段新的旅程吧。

☆、第一章、娃娃雪糕

孟歡做菜做得好,不是天賦異稟,而是因為,在八歲的時候,就要做全家人的飯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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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還不孟歡,有個大名孟喚兒,家裏人都喊喚兒。

每天做飯前,八歲的孟喚兒就會提上一個小桶,去家附近的菜場撿商戶們下來的爛菜葉。很多商戶都認得,有些心的,會送一些新鮮的蔬菜瓜果。喚兒心裏激,但笨,不懂說謝謝,只會在空閑時跑去菜場,幫商戶們把攤前攤後打掃得幹幹凈凈。

一個小桶裝滿了,喚兒會買點便宜的豆製品,一路小跑回家。

那是1997年夏天,香港回歸沒過多天,馬路兩邊的電線桿上還間隔掛著五星紅旗和紫荊花旗,但這一切對喚兒毫無影響。

家裏沒有電視機,那所謂的家,在A省錢塘市東部市郊一個文興橋的地方。那裏有一片城中村棚戶區,孟喚兒家的房子就坐落其中。

一間屋子破破爛爛,蓋著橫七豎八的石棉瓦,磚墻是/的,漆都沒有刷,屋沒有洗手間,如廁要用馬桶或是去公廁。自來水管架在房門口,熱水是肯定沒有的。

這原本是間廢棄的房子,冬天,夏天悶熱難當。到下雨天,屋裏便四水,嚴重時積水會漫過腳踝。但這房子有一個最大的優點,那便是——不要錢。

孟添福、蔡金花夫妻帶著幾個孩子一直住在這裏。

此時那房子大門敞開,門口是斑駁的沙土地,一個兩三歲的小男孩正著屁在門口玩,邊不見其他人。喚兒很無奈,心想明明去買菜之前,把耀祖托給了大姐孟鈴蘭。

正是夏天,又是中午,太烈烈地曬著,喚兒一汗,走進屋裏覺像進了一個大蒸籠,又臭又悶。但沒抱怨,而是手腳麻利地在一個自製竈臺上做起飯來。

午飯是醬油炒豆腐,雜燴蔬菜湯,還有媽媽自己腌的豆鹹菜,主食是糙米飯。另外,喚兒煮了一個蛋,對他們家來說,蛋是奢侈品,每天只能煮一個。爸爸說了,這是給媽媽補用的,因為,媽媽又懷孕了。

該吃飯了,之前四散的家人們陸陸續續回來,喚兒在家門口的支起了桌子,擺了六、七個小凳子。最先回來的是母親蔡金花,已懷孕四個月,還不顯懷,行很利索,上午是去了附近一家小作坊做手工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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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金花這年三十四歲,留一頭短發,相貌平凡,手腳壯,就是個農村來的務工婦模樣。

「耀祖!吃飯了!」蔡金花牽過門口的小男孩,隨便扯了塊布給他手,帶著他去桌邊坐下。喚兒幫他們盛好飯,大姐孟鈴蘭也回來了。

孟鈴蘭這年十五歲,已經長大人模樣,是屁的。兩年前小學畢業後,便沒再上學,在附近做些零工,更多的時候是跟著別人到瘋玩。有戶口,但還沒到領份證的年齡,就是個工,找不到正經工作,父母也沒有辦法。

喚兒做完一切,正要坐下,蔡金花就問了:「老二老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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